本會依據農會法規定,是結合推廣教育、供運銷、保險及金融服務的綜合功能組織,以供銷及金融兩事業部門盈餘提撥辦理推廣教育及農民保險經費回饋會員及地方。
本會依據農會法第一條規定以「保障農民權益,提供農民知識技能,促進農業現代化,增加生產收益,改善農民生活,發展農村經濟」為宗旨。
多年來本會秉持政府決策暨當前農業建設方案,由主管機關輔導及歷屆選聘任人員之努力奮鬥;全體會員的精誠團結,成為今日具政治、經濟、教育及社會性等多種目標功能之綜合經營體制。並以每年盈餘提撥為推廣經費,秉持「取之於農,用之於農」之原則,充裕推廣經費,積極配合政府發展農業之政策,發揮農會組織之高度功能。
本會早期業務偏重於供銷,並以供銷部盈餘為主要財源,近三十年來重心逐漸移轉於金融部門,隨著業務發展於龜山區轄內,陸續增設,大崗、山頂、龍壽、南上、公西、嶺頂、山福、舊路、樂善等九個辦事處,並先後購地興建本會辦公大樓及數個辦事處樓房,以增加多處服務處所。
理事長
常務監事
總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