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款計息方式

新臺幣存放款計息方式


一、本會為順應國內及國際金融慣例,同時平衡客戶與銀行之權益,訂定本計息方式。

二、本計息方式按日計息者,1年以365日為基礎計息。

三、新臺幣存款計息方式

  1. 活期性存款:
    • 按日計息。每日存款餘額之和(即總積數)先乘其年利率,再除以365即得利息額。
    • 以自動化設備(ATM)或網路銀行等方式於營業時間外(含假日)辦理現金、轉帳及匯款存入之活期性存款,皆應於存入當日開始計息,當日之切換點,以24時為基礎。
  2. 定期性存款:
    • 足月部分(不論大小月,例如2月8日至3月8日為1個月)按月計息,以本金乘年利率、月數,再除以12即得利息額。
    • 不足月部分(即不足1個月之畸零天數部分),則按日計息。

四、新臺幣放款計息方式

  1. 短期放款(1年以內):按日計息。每日放款餘額之和(即總積數)先乘其年利率,再除以365即得利息額。
  2. 中長期放款(包括固定利率及機動利率放款)
    • 足月部分按月計息,以本金乘其年利率、月數,再除以12即得利息額。
    • 不足月部分(即不足1個月之畸零天數部分),則按日計息。
    • 中長期放款繳息期間跨越新舊兩種利率時,以新舊利率天數佔該期總天數之比例計算利息額。

五、於本會網站揭露「新臺幣存放款計息方式」,並於存放款契約載明「新臺幣存放款計息方式」,以利客戶清楚了解相關資訊。